踩防护窗打扫卫生从17楼坠亡,谁之责?

典型案例 2023-05-23 18:16:599衡阳中院石娜

不少人在家中安装的防护窗里,养花、晾衣、打扫卫生,调皮的孩子们有时将防护窗当作玩耍的乐园……

然而,对于这些日常行为,防护窗真的能够防护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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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基本案情】

因房屋装修需要,范某找到不锈钢店经营者杨某为自家房屋进行防护窗安装。安装的防护窗系外凸式,房屋厕所外的防护窗处底部留有一安全门,作为用于置放空调主机的开口,该安全门由两个合页固定,加一个锁扣,安装完后杨某未在该锁扣处进行固定措施,范某也未对该锁扣加锁。

防护窗安装完毕后,范某又自行购买了一层不锈钢铁皮焊接在防护窗底部。

一个月后,范某母亲万某体重约97站在该房屋的防护窗内打扫卫生,因防护窗底部安全门突然塌落,导致其从17层楼高的防护窗内坠亡。

事后,范某将该不锈钢店诉至法院。

【按例说法】

一审法院:不锈钢店承担10%的赔偿责任,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

法院认为,防护窗主要起防护作用,防止外来者从窗户侵入室内,防止室内人、物从窗户跌出,而非可踩踏的日常活动场所。本案中,万某作为一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成年人,且体重近百斤,缺乏安全意识和疏于安全防范,在17层楼高的防护窗内打扫卫生时未尽到谨慎注意义务。

范某在防护窗安装完毕近一个月后仍未及时给安全门上锁,而且又自行加盖了一层不锈钢铁皮铺垫在防护窗底部,遮住了安全门的位置,使人难以发觉该安全隐患的存在,从而踩踏安全门无受力点,导致跌落,是发生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,其自身存在明显过错,应承担主要民事责任。

本案中,双方为承揽合同关系,系承揽人按照定人的要求完成工作,不锈钢店须按范某的要求进行设计并制作安装,但不锈钢店的经营者杨某系长期从事防护窗制售的个体户,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常识,不锈钢店也自认按照规定防护窗不能伸出窗外,在明知违反该规定的情况下仍予以制作安装,对此不锈钢店存在一定的过错

判决不锈钢店应对万某死亡后果损失承担10%的赔偿责任,即75630.7元,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,驳回范某其他诉讼请求。

二审:防护栏制作不规范,质量有缺陷,应承担相应过错责任

中院审理认为,虽万某缺乏安全意识,未尽到谨慎注意义务,其自身过错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,应承担主要责任;但不锈钢店经营者杨某在非承重外墙上制作防护窗伸出窗外,且制作的防盗窗活动合页在交付一个月后即发生断裂,存在一定的质量缺陷,也是万某坠亡的原因之一,亦应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赔偿责任。

最终,中院驳回不锈钢店经营者杨某的上诉,维持原判。

【法官说法】

防护窗不一定防护,若防护窗制作安装不达标、使用不规范,可能会造成人身严重伤害的后果。建设部110号令《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》中第六条规定:“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,未经批准,不得改变住宅外立面,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、窗,如需改变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。”诸如外挑式防护窗等产品就改变了住宅外立面,法律风险很大。

除了威胁家人的安全,也对路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形成威胁。一旦形成高空坠物,可能涉及民事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。生命换来的教训不容忽视,不论是为了自身还是他人的利益,加强对防护窗的关注和维护都刻不容缓。防护窗上的过度承重,是生命不能承受之重。

【小编有话】

就在前几天,网络上还热搜一个事件——

2023512日,湖南益阳,一小区两个孩子连同防护窗一起从5楼坠落,画面揪心。知情者称,事发时大人正在家里做饭,四个孩子在防护窗上玩,两个大一点的孩子觉得不对劲及时跳下防护窗,两个小孩子没反应过来就掉下去了,女孩子当场死亡,男孩子送医后经抢救无效死亡。

为此,我还专门针对防护栏,谈及了一些个人看法。

1.安装的时候,一般不会看安装人是否有相应的资质。

我相信,大部分人安装防护栏、防护窗、防盗网等(以下均以“防护窗”代称),都是在小区附近一些门店找人,他们上门测量尺寸,然后制作一个防护窗,上门安装。

大部分人不会去考虑制作人、安装人是否有相应的资质。至少作为我个人,即使从事法律行业,也完全没有考虑那么多,而是在楼下找几个门店,对比一下价格,然后就成交。至于对方是否有制作、安装资质,真的没有去在意。而实际上,这里存在一个制作、安装过程中的安全问题。其中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规定,“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,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。但是,定作人对定作、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,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。”

而在修理、安装电器设备的时候,我自己一般会考虑资质这个问题,尤其是涉及高空作业的这种。比如,我安装、修理空调外机,一般都会通过售后服务,由公司选派工作人员上门安装或维修。因为我很清楚,空调外机面临的不定因素太多,宁愿花贵价钱,也要找售后,他们安排的师傅,即使无资质,即使真的不幸出现坠楼等安全问题,那也基本上与我个人无关。反过来,如果我们私自去找楼下的门店,不排除上门服务的人没有安装、修理资质,没有经过专业的培训,出了事情自己多半吃不了兜子走。

2.安装的时候,一般不会对防护窗做相应的加固措施。

其一,大部分人不会去考虑防护窗的材质问题。

一分钱一分货,防护窗当然也要分材质。即使同样大小的空心管(专业名称不知道)之类的,也有厚薄之分。而我们在制作防盗窗的时候,很少给师傅们提具体的粗细、厚度等方面的要求(对这些略懂的朋友,可能会提出相应的要求),更大程度上是对比价格,或者随大流。别人都是这种材料,我也选择这种材质。

其二,安装的时候,一般不会对防护窗做相应的加固措施。

安装的时候,一般都是通过膨胀螺丝之类的东西,将防护窗固定在外墙上。但是,鉴于这些材料是通过焊接组装,加上风吹日晒,肯定有一定的“保质期”。过了一段时间,可能因为螺丝松动,或者本身材质损坏,自然就坏了。

有心的朋友,可能会提出加固,但大部分人还是之前说的,一般都不会主动提出要求。

我当初一是预防自然损坏,二是打算在上面放一些花花草草,所以直接强调,要求下面多加4根承重的撑杆。于是,便有了下面这种造型。不管材质如何,但起码从三角形具有稳定性的角度上说,上面的承重能力也比一般的要强。

3.使用的时候,一般不会去考虑防护窗的承载极限。

使用的时候,不排除将一些杂物放在防护窗外面,或者晾晒衣物,或者放一些花花草草,但尽可能减少承重量。

最关键一点,绝不让小孩怕到那上面去,更不能让他们在上面玩耍。再结实的防护窗,那毕竟是悬空的。不怕一万就怕万一,出现了上面案例中的伤亡事件,没有人来买单。退一步说,买了单又如何?儿童能死而复生?

就在前几天,我们家小孩自己也是主动去拿下晾晒的衣物,打算自己换洗。当我看到小孩爬窗那一瞬间,就直接把他喊下来了。鼓励其自动动手的同时,强调安全意识。遇到类似情况,请家长帮忙,或者用撑衣杆取下衣物,但绝不要爬到窗户之外的防护窗上。

回过头来说这个事情,家长或监护人的责任怎么也说不脱。至于自制、安装人是否有责任,恐怕不是“家属表示”“家人怀疑”这么容易的事情。

家属表示,防护窗只安装了七八年。家人花费12000多元,特意挑选了品质好的,商家说可以保证20年的质量,没想到用了不到10年就出事了。事发后,部分固定防护窗的钉子还留在墙上。家人怀疑是防护窗没有焊接好,发生了松脱。保质20年,怎么保质?有没有书面承诺?书面承诺怎么个保质,是承载能力还是允许小孩上面跳?

另外,即使没焊接好,松动等问题,也可能需要专业的鉴定才能被认可。

本案中亦是如此,范某万某、杨某,他们三方但凡有一点安全常识,也不至于发生这样的悲剧。(“小编有话”部分由成都律师刘艳原创)

来源:湖南高院衡阳中院作者|石娜),有改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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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—一个编著图书的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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